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2795.“就回到你们这里来”表示之后的结合。这也是显而易见的,无需解释。由于本章的主题是主的最严厉和最内在的试探,所以经上描述了祂在经历这些状态时所取的一切状态。第三节描述了第一个状态,本节描述了第二个状态,接下来的这一节和后面剩下的则描述了第三个状态。但这些事无法以一种人们可以理解的方式来解释,除非他们先了解许多东西。读者首先不仅需要了解此处由“亚伯拉罕”来代表的主的神性本身,还需要了解由“以撒”来代表的祂的神性人身,以及当祂经历并承受试探的争战时,这理性的状态 (该理性就是孩子);此外还要了解最初理性及其性质是什么,当这一个与那一个联合时,状态是何性质,当它们多多少少分离时,状态又是何性质。更重要的是,读者需要知道关于试探的许多事,如外层和内层的试探,或说浅层和深层的试探是什么,并由此知道主所面对的最内在和最严厉的试探,也就是本章论述的主题是什么。只要这一切不为人知,包含在本节里面的事就不可能描述清楚。即便这一切以尽可能清晰的方式来描述,它们仍显得模糊。对天使来说,由于他们住在主所放射的天堂之光中,所以这一切都是极其明显、清楚的,事实上是蒙福的,因为这些事是最属天堂的。
唯独这一点需要在此说明,即:当主处于神性本身,或说与神性本身为一时,祂根本不可能受到试探,因为神性无限超过一切试探;但祂的人性能被试探。这就是为何主在即将经历最严厉和最内在的试探时,便将其早期的人性,也就是它的理性和属世方面与祂自己联合,如第三节(2782节)所描述的;又为何后来与它们分离,如本节所述,只是仍保留某种元素,使得祂被试探成为可能。正因如此,此处没有说“我儿子以撒”,而是说“孩子”;“孩子”表示处于这种状态,即处于真理状态的神性理性为最严厉和最内在的试探的争战而装备(参看2793节)。无论神性本身,还是神性人身,都不能被试探;谁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这一点,即:甚至连天使也无法靠近神性,更不用说带来试探的灵人了,尤其地狱。这表明为何主降世并披上真正的人身状态本身及其软弱,因为只有这样祂的人身才能受到试探,祂才能通过试探征服地狱,使每一个事物都顺从,恢复秩序,拯救离至高的神性如此遥远的人类。
内义
9124.出埃及记22:1-3*.贼挖洞若被抓,并被打死,就为他没有流血的罪。若太阳已经升起照到他,就为他有流血的罪。贼必要赔偿;若他一无所有,就要被卖,顶他所偷来的。他所偷来的,无论是牛、是驴、是羊群中的一只,若确实发现在他手中仍然活着,他就要加倍赔偿。
“贼挖洞若被抓”表如果并不清楚良善或真理正在被夺走。“并被打死”表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对它造成了如此大的伤害,以致它被消灭了。“就为他没有流血的罪”表那么他不会犯有所施暴行的罪。“若太阳已经升起照到他”表如果他从里面或更内在的层面清楚看到它。“就为他有流血的罪”表那么他就有罪了。“贼必要赔偿”表对被夺走的真理或良善作出修正和恢复。“若他一无所有”表如果什么都没留下。“就要被卖,顶他所偷来的”表疏远。“他所偷来的,若确实发现在他手中”表如果还有什么真理或良善留下,能用来作出恢复。“无论是牛、是驴”表无论它是外层良善或真理。“是羊群中的一只”表还是内层真理和良善。“仍然活着”表拥有属灵生命在里面。“他就要加倍赔偿”表完全或全额恢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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